• 最新消息
跨境電商辦稅籍 須提銀行帳戶

(2017/4/6經濟日報)

 跨境電商下月申請稅籍登記,須提供銀行帳戶。配合營業稅母法修正,相關子法也陸續出爐,業者稅籍登記有六事項,如營業人名稱、經營資訊以及提供銀行帳戶。

跨境電商營業稅法修正案去年12月底公布,今年5月1日上路實施,近來相關子法也陸續修正出爐。

除日前的門檻,在台無固定營業場所年銷售勞務,如音樂軟體、訂房網、手機貼圖等,超過48萬元就必須辦理稅籍登記外,也修正「稅籍登記規則」。

營業人自5月1日開始,應至稅籍登記平台申請稅籍登記,登記事項包括營業人名稱、負責人姓名、經營資訊、聯絡資訊、報稅代理人資訊、銀行帳戶資訊。而近日外界詢問較多都在於銀行帳戶資訊,由於原本已有繳稅帳戶,營業人不清楚為何還需要提供銀行帳戶資訊。

財政部官員解釋

提供銀行帳戶資訊主要是為了未來申報繳納營業稅,若有錯誤國稅局可退稅至該銀行帳戶,兩者帳戶是分開的。至於營業人的主管稽徵機關,若無報稅代理人,可找台北國稅局,有報稅代理人則找當地的國稅局辦理相關業務。

而營業人申請稅籍登記應檢附的文件,包括營業人經過該國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登記或許可成立的資格證明文件,及委託報稅代理人的委託書,都須在網路平台登記稅籍時一併附上。

根據營業稅第45條,營業人未依規定申請稅籍登記者,除通知限期補辦外,並得處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屆期仍未補辦者,可按次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