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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供巷道使用非屬法定空地可申請免徵地價稅

(2018/02/19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既成道路或私設巷道之私有土地無償供公眾通行,在使用期間內,地價稅全免;但屬於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縱無償供公共使用,仍要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

符合上述規定之土地,請於地價稅開徵40日前(即9月22日前,今年適逢假日,延長申辦期限至9月23日)向土地所在地的稅捐機關提出申請,以維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