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房屋增建、改建或使用情形有變更,應至稅務局辦理變更申報

(2018/08/26新竹市稅務局)

您的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請儘速主動向稅務局申報,若經檢舉或被查獲,除應補繳所漏稅額外,並按漏稅額處「兩倍以下」之罰鍰。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

房屋如有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均應於30日內填寫「房屋新、增、改建稅籍及使用情形申報書」,主動向稅務局申報,原核准減免房屋稅如減免原因消滅,亦同,除了採書面申報之外,也可以線上申辦或網路申報方式辦理;若未於期限內申報,經檢舉或被該局查獲,除應補繳所漏稅額外,尚需按漏稅額處兩倍以下之罰鍰。

稅務局特別提醒

為健全房屋稅籍、維護租稅公平,每年2至11月例行辦理房屋稅籍清查作業,對於房屋新、增、改建或使用情形變更及房屋適用稅率、地段率、房屋評價、原核准減免等是否與稅籍記載不符等,均列為重點查核對象,民眾勿因一時疏忽而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