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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業不符稅法「無謀生能力」 不能列報扶養節稅

(2020/10/22聯合新聞)

今年新冠肺炎衝擊就業市場,失業後能否併入家人的申報戶,列為受扶養親屬節稅呢?高雄國稅局表示,失業並不符合稅法認定的「無謀生能力」,因此國稅局不接受扶養失業的家人節稅。

最近很多民眾有這個疑問,有些家人因疫情而失業在家,也有人趁著沒工作的空檔,進修培養第二專長,可否認定為「無謀生能力」,讓父母或兄弟姊妹列報扶養?

其實重點在年齡及就學狀況,官員指出,年滿20歲的成年人,原則上都要自行辦理所得稅結算申報,除非是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等例外狀況,且確實有受納稅義務人扶養,才可以被列報為受扶養親屬。

如果只是因為失業或進修而導致當年度收入不佳,並不符合「無謀生能力」的條件,不能列報扶養節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