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112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

(2023/12/19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

112年度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及信託所得申報書之申報期間為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月31日止,請扣繳義務人、營利事業及信託行為受託人於申報期限(113年1月31日)前,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該局說明:納稅義務人有薪資、利息、租金及佣金等各類所得者,扣繳義務人於給付時,應依規定之扣繳率扣取稅款,並於每月10日前將上一個月內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另應於每年申報期限前將上一年內扣繳稅額,開具扣繳憑單,彙報主管稽徵機關,如因未達起扣點而免扣繳稅款,亦應於每年申報期限前,依規定格式,向主管稽徵機關列單申報;營利事業則應於每年申報期限前,將上一年內分配予股東、社員或出資者之87年度或以後年度之股利或盈餘,依規定格式填具股利憑單及全年股利分配彙總資料,彙報主管稽徵機關;信託行為受託人應於每年申報期限前,填具上一年度信託財產目錄、收支計算表、計算受益人所得額及扣繳稅額資料等相關文件,向稽徵機關辦理申報。

該局提醒,為便利扣繳義務人如期申報,國稅局提供網際網路辦理各類所得扣(免)繳憑單、股利憑單、信託財產各類所得憑單申報。歡迎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網址:https://tax.nat.gov.tw)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並透過前揭網站申請簡化認證帳號密碼或以工商憑證辦理網路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