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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接軌肥咖條款 快了

(2017/2/6經濟日報)

行政、立法協調會報今(6)日將討論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增訂我國可與國外簽訂租稅資訊交換協議,提高資訊透明度,以免今年7月被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列入不合作名單,衝擊企業及國家競爭力。

今天與立法部門的溝通若順利,這項修正案,將連同因應美國肥咖條款(FATCA),台美簽訂的政府間的合作協定(IGA),一併提報本周四(9日)行政院會,並送立法院審議。

繼FATCA後,OECD也推動類似的追稅條款,被視為全球版的肥咖條款,OECD主要以一個國家有無建置自動資訊交換(AEOI)機制,來判斷資訊透明程度。

OECD也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等作法,以利各國遵循,並將在今年7月公布不合作名單,祭出制裁措施,一旦遭制裁,企業將受嚴重衝擊。可能的制裁,包括取得他國來源所得被課較高的扣繳稅率,或被拒絕經貿往來等。

到去年12月止,已有101個國家承諾,最快今年9月起執行AEOI,香港、新加坡及中國大陸則承諾從明年9月起執行,這些國家或地區都已完成相關的法制。

為因應這種海外追稅趨勢,財政部日前向行政院呈報稅捐稽徵法修正案,主要有兩大重點,包括增訂第5條之1,財政部得基於互惠原則,與其他國外地區簽訂稅務資訊交換協議,其中包括大陸及港澳地區,還有維京群島、開曼群島等租稅庇護所。

官員表示,會否被OECD列入不合作國家,主要會觀察資訊交換協議的網絡夠不夠嚴密,因此列入的範圍愈大愈好。稅務資訊的交換,可能包括財產、所得、營業、納稅、金融帳戶等,由財政部會同金管會訂定相關執行辦法。並且增訂46條之1,企業、個人或機構,拒絕或未配合提供資訊者,將處以罰鍰。

官員表示,OECD稅務資訊交換模式,主要有雙邊及多邊協議,我國傾向採雙邊協議模式,稅捐稽徵法修正通過後,美國將列優先簽訂國家,以便將目前FATCA,我方「單向」提供資訊給美方情況,轉為美方也須提供我台籍客戶資訊的「雙向」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