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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稅少於30元 可選擇不領

(2017/02/24經濟日報)

今年起,30元以下的小額退稅可選擇不領取!稅捐稽徵機關今年在報稅軟體,增設小額退稅領取意願欄位,納稅義務人5月申報綜所稅時,除可利用直撥退稅外,也可勾選該項欄位,同意不領取小額退稅,以節省徵納雙方成本。

財政部台北國稅局表示

綜合所得稅退稅方式有直撥退稅及憑單退稅兩種,採直撥退稅者,納稅義務人申報時須填妥金融機構或郵局存款帳戶;未採直撥退稅者,則寄發退稅憑單給納稅義務人,小額退稅可就近向指定付款銀行兌領現金,其餘均須提出票據交換才能領到退稅款。

為節省稽徵成本,國稅局時常建議納稅義務人,結算申報時多加利用直撥退稅,不但可以免除兌領的麻煩手續,還可較憑單退稅提早運用該筆退稅款,另外,憑單退稅掛號郵資最低也要25元,還不包括稽徵人力及紙張成本,時常導致行政成本高於退稅金額。

2010年1月時,曾在稅捐稽徵法中明訂「應補、應退之稅捐在一定金額以下者,財政部得視實際需要,報請行政院核定免徵、免退」的規定,只要綜所稅為200元、地方稅為100元以下,納稅人若無主動提出書面申請,財政部就不退稅。

但之後為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自2013年起,稅捐稽徵機關對於小額退稅款一律主動退還納稅義務人。不過,現在反而有許多民眾認為,自己工作繁忙,還要為了幾十塊特地花時間去銀行退稅,非常不方便。

因此財政部決議,自今年起,只要退稅金額低於30元,在所得稅申報書上就可以讓民眾自由勾選是否要退稅。

該局特別提醒,希望早領退稅款的納稅義務人,除了多用網路、少走馬路外,以存款帳戶直接劃撥退稅,是最省時、方便和安全的選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