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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土地分屬姊妹所有,地價稅不能按自用住宅稅率核課

(2017/10/11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須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無出租、無營業使用情形,且地上房屋係屬本人或配偶、直系親屬所有,才可以享受自用住宅優惠稅率。

例如:林小姐所有土地申請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地價稅,經查明雖有本人設立戶籍,且無出租、無營業情形,但因土地上之房屋為其妹妹所有,依規定無法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土地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需於每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稅務局提出申請,當年才能適用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如果超過9月22日才申請,就要次年(期)才能適用自用住宅優惠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