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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7至9月份小規模營業人查定課徵之營業稅將於106年11月1日開徵,請納稅義務人如期繳納

(2017/10/30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106年7至9月份小規模營業人核定稅額繳款書已於10月下旬寄出,繳納期間自106年11月1日至11月10日止,請營業人留意,並如期繳納。

該局說明

每3個月按季查定課徵之營業稅稅款繳納方式,除以現金、約定委託轉帳繳稅外,尚可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繳稅,稅額2萬元以下者,也可至24小時服務的統一超商、來來(OK)、全家及萊爾富等4家便利商店繳納,並免負擔手續費;另以信用卡方式繳稅者,可透過行動裝置APP,掃描繳款書上之QR-Code行動條碼,即可自動連結至繳稅服務網站繳稅,請營業人善加利用上述各項繳款方式如期繳納稅款。

該局特別提醒營業人,到便利商店或利用自動櫃員機、信用卡及晶片金融卡繳納稅款,服務時間係截至繳納屆滿日後2日之24時前,亦即截至106年11月12日24時止,籲請小規模營業人如期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