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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心障礙手冊(證明)若逾期未重新鑑定,不得免徵使用牌照稅

(2017/10/31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供身心障礙者使用免徵使用牌照稅的車輛,若身心障礙手冊(證明)逾期未重新鑑定,即不符免稅條件,將追補免稅原因消失期間的使用牌照稅。

稅務局指出,身心障礙者應在手冊(證明)上載明之有效期限日前重新鑑定,換發新手冊(證明),所使用的車輛才能繼續免徵使用牌照稅。否則,將自有效期限日到期的次日起,恢復課徵使用牌照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