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經法院調解案件其移轉現值以聲請調解日為準

 (2017/12/06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經法院調解成立之土地所有權移轉案件,其申報移轉現值之審核標準,可比照適用土地稅法第30條第1項第4款規定,以聲請調解日當期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