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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扣繳單位多多使用網路申報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既省時又方便

(2017/12/25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

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網路申報功能自106年1月1日上線以來即將屆滿週年,截至106年11月止已有1萬8千家以上的扣繳單位採用,該局呼籲仍使用人工、媒體申報非居住者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的扣繳單位改採網路申報,享受不必出門、24小時不打烊的便利服務。

該局指出,依據所得稅法第92條第2項規定,非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有同法第88條規定之各類所得時,扣繳義務人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將所扣稅款向國庫繳清,並開具扣繳憑單,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核驗後,發給納稅義務人。

現在扣繳單位只要至財政部電子申報繳稅服務網站下載各類所得憑單(含信託)資料電子申報系統,安裝後即可以扣繳單位之工商憑證IC卡或上網申請之網路報稅密碼,採網路申報方式完成前述非居住者的各類所得扣繳憑單申報,不必舟車往返稽徵機關,既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