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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代健保提高門檻、費率全面調降

一、自105 年1月1 日起有關補充保險費新規定事項,說明如下:

(1)全面放寬補充保險費扣費標準,包括利息、股利、租金、執行業務收入,單筆扣費下限由5,000元提高至20,000元

(2)補充保險費率由2%調降為1.91%

舉例:原本為:$5,000*2%
   現改為:$20,000*1.91%

 二、2016年保險對象補充保險費計收上下限彙整表

所得類
別代號

計費項目

下限

上限

62

超過四個月投保金額的獎金

(全年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部分應全數計收)

獎金累計超過當月投保金額四倍後,超過的部分單次以1,000萬元為限。

63

兼職薪資所得

單次給付達20,008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65

執行業務收入

66

股利所得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

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金額達20,000元。

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

給付金額超過已列入投保金額計算部分,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

單次給付達20,000元。

非以雇主或自營業主身分投保者: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者為限。

67

利息所得

單次給付達20,000元。

單次給付以1,000萬元為限。

68

租金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