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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

(2018/7/23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在炎熱的天氣裡,喝上一杯清涼的飲品,是夏天最享受不過的事,業者為搶攻飲料市場這塊大餅,陸續推出各式各樣飲品,以吸引消費者購買。本局表示,凡設廠機製之清涼飲料品應辦理廠商登記及產品登記,並於出廠時課徵貨物稅,但合於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糖果漿、濃縮果汁及純天然蔬菜汁免稅。

本局進一步說明

為維護租稅公平及防止業者逃漏貨物稅,會不定期至市面上稽查有無應稅飲料品未辦貨物稅廠商及產品登記,未稅出廠銷售。

近期查獲業者產銷未符合免稅標準之檸檬汁及仙草茶飲料出廠銷售,卻未辦理貨物稅廠商或產品登記,致違反前述規定,補徵貨物稅及罰鍰計618萬餘元,本局提醒產製廠商,請先自我審視有無違反貨物稅相關法令規定情事,凡在未經檢舉、未經稅捐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主動向工廠所在地稽徵機關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及加計之利息者,即可適用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免予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