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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增改建完成記得30日內向當地稅捐機關申報
(2018/10/15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民眾增建或改建房屋,都應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當地稅捐機關申報,若未依規定申報,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
「增建」是指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改建」是指將建築物的一部分拆除,在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面積或高度。若房屋外牆翻修、內部整修裝潢等,雖然可以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但不屬於房屋稅條例所示應申報之「增建」及「改建」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