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打通合併使用之房屋可申請合併稅籍
(2018/12/17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將毗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並向地政單位辦理建物合併,及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者,就可向該局申請合併房屋稅籍為1戶。
該局進一步說明
經辦妥建物合併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則房屋稅可僅計算1戶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
(2018/12/17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將毗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並向地政單位辦理建物合併,及向戶政機關申請門牌併編者,就可向該局申請合併房屋稅籍為1戶。
該局進一步說明
經辦妥建物合併房屋,如符合無出租,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等要件,則房屋稅可僅計算1戶按自住住家用稅率課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