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仍應申報土地增值稅!

(2018/03/07東縣政府財稅局)

如陳先生因父親過世欲繼承遺產,不過因無足夠現金支付遺產稅,則申請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將該土地移轉登記國有,是否需要申報土地增值稅?

屏東縣政府財政局表示

仍須申報土地增值稅,始能完成移轉登記。依據財政部68年7月23日台財稅字第35071號函釋:「繼承人以繼承土地抵繳遺產稅,將該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應辦理現值申報及審核。」

此外,須注意申請抵繳遺產稅將土地移轉登記為國有,與單純繼承土地有別,土地增值稅須申報且不一定能免稅!該抵繳申請,是申請抵繳「遺產稅」,而非抵繳土地增值稅。

最後提醒您,如您想以繼承取得之土地抵繳遺產稅時,請應先至國稅稽徵機關申請「抵繳遺產稅」,經審查核准後,再檢附相關文件至本局辦理土地現值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