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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定價應內含營業稅

(2019/09/0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表示

近來常有消費者來電詢問,營業人以牌告價或報價不含營業稅為由,要求消費者額外再支付營業稅。

該分局說明

營業人對於應稅貨物或勞務之定價,應內含營業稅,於銷售應稅貨物或勞務,均應計算其銷項稅額,連同銷售額向買受人一併收取。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

營業人常以標價未含營業稅為由,阻卻消費者索取統一發票的意願,達到逃漏稅的目的,此種情形,經通知限期改正,屆期未改正者,將處新臺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一萬五千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