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承攬合約以扣除營業稅後金額貼花
(2020/2/1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承攬契據應由立約人按承攬金額1‰繳納印花稅,如其合約或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合約總價扣除營業稅後之金額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說明承攬契約憑證須具備2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1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同一憑證之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多加利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可免除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及銷花之費時與不便,並可避免印花稅票遺失與污損,省去臨櫃辦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