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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車完成定期檢驗不代表車子沒有欠稅喔!

(2020/3/3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常有民眾詢問已繳納使用牌照稅並定期完成驗車,為什麼還會收到逾期未完稅使用公共道路的罰鍰,對於欠繳使用牌照稅感到疑惑。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

車輛定期檢驗須備妥有效期間滿30日以上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證等證件,雖代檢公司會提醒保險是否到期,惟目前法令並無強制車輛須完納使用牌照稅,始可參加檢驗的規定,所以車輛雖已經完成檢驗,並不代表沒有欠繳使用牌照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

車主如欲瞭解有無欠繳使用牌照稅,請向車籍所在地之地方稅稽徵機關查明,如逾期未繳稅,在滯納期滿後於次年度使用公共道路經查獲者,除補稅外,依規定應加處應納稅額1倍以下的罰鍰,特別提醒車主注意,以確保自身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