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貼用印花稅票後應記得銷花以免受罰
(2020/3/2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舉凡銀錢收據、買賣不動產契據、承攬契據及贈與、分割不動產所立契據等,均屬印花稅課徵範圍,納稅人除了應於書立交付使用時,貼足印花稅票外,並應加蓋圖章註銷之。
該局進一步說明
一般民眾於書立應繳納印花稅票之憑證後,除了一時疏忽漏貼印花稅票外,也有已貼足印花稅票,然未依規定銷花的情形,雖無逃漏印花稅之意圖,卻被裁處罰鍰。該局提醒,納稅義務人貼足印花稅票後,應記得於每枚稅票與原件紙面騎縫處,加蓋圖章註銷之,否則,一經查獲,即按未經註銷或註銷不合規定之印花稅票數額,處5倍至10倍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