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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繳稅款經移送強制執行需額外負擔執行費用

(2020/3/16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逾期未繳納的欠稅,經稅捐稽徵機關移送強制執行後,除須繳納本稅及滯納金外,還要自行負擔如郵資、銀行手續費等執行費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

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屬分署寄發的傳繳通知書時,應於繳納期限內儘速繳清稅款,才可避免嗣後被扣薪、扣存款或財產被查封、拍賣等情形發生,除了影響個人信譽外,還須負擔額外的執行費用,反而得不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