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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地價稅減免申請期限至109年9月22日,別錯過了。
(2020/8/20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109年地價稅即將於11月1日開徵,如您的土地符合土地稅減免規則相關減免地價稅規定,請務必在109年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申請 ,經審查核准才能自當年起減免地價稅,逾期申請者,則自申請之次年期開始適用。
該局進一步說明,納稅人如有符合下列情形之土地,可申請減免地價稅:
(1)無償供公眾通行的道路土地,且非屬建造房屋應保留之法定空地。
(2)供公共通行之騎樓走廊地。
該局呼籲民眾把握申請期限,務必在開徵40日(即9月22日)前,向土地所在地之地方稅務局(分局)提出申請減免地價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