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民眾新買房屋如符合自住規定,可申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2020/11/30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近期因房市交易熱絡,民眾買房之後,可多加留意自身的房屋稅相關權益,以合法節稅。

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民眾個人持有之房屋如無出租、營業使用,並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3戶以內,可申請按自住之住家用稅率(1.2%)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

民眾買房申報契稅時,可同時於契稅申報書附聯填寫取得後房屋使用情形,即可一併申請;或可多加利用網路申辦房屋稅-房屋使用情形變更,省時又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