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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有欠稅,財產可能被禁止處分

(2016/2/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住在龍井的紀先生正準備出售房屋,但發現經地方稅務局申請禁止移轉,特來電詢問原因。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納稅是每位國民應盡的義務,為保障租稅債權,依規定可請地政或監理機關就欠稅人相當於應納稅額之所有土地、房屋或車輛辦理禁止處分登記,不得移轉或設定他項權利。必須繳清欠稅或提供相當欠稅數額之擔保後,才可塗銷禁止處分登記。

該局特別提醒,民眾收到稅單如核對無誤後,應於繳納期限內繳清稅款,以免被罰滯納金,甚至影響處分財產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