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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物販賣機其功能如與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類同,應課徵娛樂稅
(2016/3/21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投幣式電動釣布娃娃機及具娛樂性選物販賣機,屬娛樂稅法課徵範圍,按每台每月查定營業額標準計徵娛樂稅,販賣機如不具娛樂性者,尚非屬娛樂稅課徵範圍,應免予課徵娛樂稅。
稅務局特別提醒,經營前述提供應課徵娛樂稅設備或場所之營業人,應於開業、遷移、改業、變更、改組、合併、轉讓及歇業前辦理娛樂業登記及代徵報繳娛樂稅手續,否則將遭處新台幣1萬5,000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