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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娛樂活動應注意娛樂稅申報事宜

(2016/5/5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學生團體在校園內舉辦電影欣賞、演唱會及舞會等有價活動,若以校內教職員及學生為對象,並經學校證明其全部收入作為該學生團體使用者,得免徵娛樂稅;如有對校外人士售票或收取費用的情形,則應課徵娛樂稅。

惟不論課稅與否,均應依娛樂稅法規定,在活動舉辦前向主管稽徵機關辦理登記及娛樂稅徵免手續,以免被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