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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年地價稅繳納期限至12月2日截止,尚未繳稅的民眾請儘速繳納,以免受罰

(2016/11/07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屏東縣政府稅務局表示

本年度地價稅已於11月份開徵,稅款繳納期限至12月2日截止,逾期繳納者,依稅捐稽徵法規定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最高加徵至15%為止。若民眾至今仍未收到地價稅繳款書,請至該局或所屬三分局申請補發;或者以電話、傳真、網路申辦等方式辦理補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