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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欠稅傳繳通知,應優先處理

(2017/1/25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常有民眾,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所寄的傳繳通知,擔心為詐騙信件,特致電向稅捐處詢問應如何處理?

該處說明

納稅義務人應繳納之各項稅捐,經稅捐稽徵機關合法送達,逾繳納期間屆滿30日後仍未繳納者,將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強制執行,因此民眾若收到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各分署寄發之傳繳通知時,切勿以為詐騙信件而置之不理,應請儘速與該執行分署聯繫,以免遭扣薪、扣款或扣押有關財產。

該處提醒納稅義務人,收到稅單時,務必在期限內繳納,以免被移送強制執行,造成無謂損失,徒增困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