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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查高新技術企業 台商當心
(2017/08/01聯合新聞)
且一併追繳滯納金和罰金,台商應留意。
大陸高新技術企業可享15%的企業所得稅率,是台商最常爭取的租稅優惠,近期大陸部分省市已展開新一波高新技術企業的自糾自查工作,其中台商聚集的江蘇省在6月底已發布通知。
江蘇省內自查對象包含2014年至2016年新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以及2014年至2015年複審通過的高新技術企業。
自查內容包含:是否已照規定及時報告與認定條件有關的重大變化訊息,如分立、合併、重組及經營業務發生變化;更名企業是否已按規定及時辦理相關事項;提交的知識產權、研發費用、高新技術產品收入、人員等是否真實、準確、完整,是否符合相關規定;是否按時填報年度發展情況報表;企業自認定或複審通過以來,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情況。
企業自行檢視後,要填報「高新技術企業自查表」備查,再由地方進行核實檢查。對於不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將取消高新技術企業資格;並可能追繳證書有效期內自不符合認定條件年度起享受的租稅優惠,且一併追繳滯納金和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