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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妙運用訴訟手段 確保租稅債權
(2017/08/18財政部中區國稅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表示,為確保國家租稅債權及清理欠稅,對於刻意隱匿財產設定虛偽抵押權之欠稅人,將透過訴訟手段,並蒐集相關資料提供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運用,配合拘提、管收等手段,有效徵起稅捐。
該局說明甲君95年度綜合所得稅經核定本稅及罰鍰計113萬餘元,因逾期仍未繳納,乃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經查甲君名下有1筆土地,公告土地現值200餘萬元,經執行分署拍賣,直到第四拍減價拍賣,仍無人應買。本欠稅案延宕多年,一直無法徵起,主要係該土地設有高額抵押權,縱使拍賣成功,抵押權受償優先於租稅債權,欠稅亦無法受償。
惟該局發揮鍥而不捨精神,針對該抵押權設定之真實性加以研析,發現該抵押權係於92年間設定之一般抵押權,當時之公告土地現值僅200餘萬元,卻設定1,000萬元之高額抵押權,顯非正常。
抵押權設定之權利人又為欠稅人配偶之胞弟,亦有蹊蹺,經綜整分析並研判該債權應屬虛偽,與執行分署密切配合,約談欠稅人、欠稅人配偶及抵押權人,請其就抵押權存在之事實提出說明及舉證,經詳細查證確認,抵押權設定為虛偽,該局遂具狀向彰化地方法院提起確認抵押權不存在及塗銷抵押權設定之訴訟。
本件因欠稅人無法舉出抵押權存在之事證,欠稅人敗訴可能性極大,經該局多次曉諭,欠稅人終於法院開庭前至地政事務所辦理塗銷抵押權。該局乃向地方法院撤回訴訟,並通報行政執行分署續行拍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