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2400C.C. 以上身障者車輛須補繳牌照稅差額!
(2018/3/28新竹市稅務局)
107年使用牌照稅將於4月1日開徵,繳納期限4月30日,提醒民眾,汽缸總排氣量超過2400C.C. 之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也將收到差額繳款書!
新竹市稅務局表示
依身障者使用車輛免徵牌照稅規定,以汽缸總排氣量2400C.C.為免稅上限(自用車免稅限額為11,230元),超過2400C.C.的車輛,則須補繳差額。舉例來說,自用小客車免稅限額為11,230元,若身障者原本免稅車輛是2800C.C,將會收到3,980元(15,210-11,230)繳款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