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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共有土地分割之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為何人?
(2018/03/1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共有土地分割後,各共有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與其分割前原有部分價值不相等者,土地增值稅納稅義務人取決於該分割案為有償或無償而有所不同。
該局說明
共有土地分割案屬有償者,則取得土地價值減少者為納稅義務人,就其減少價值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如果共有土地分割案為無償者,則取得土地價值增多者為納稅義務人,就其增加價值部分課徵土地增值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
土地價值之計算以共有土地分割時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而如果各共有人所取得之土地價值增減數額在公告土地現值1平方公尺單價以下者,則免申報移轉現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