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台版肥咖條款將上路 境外利潤可能提前課稅

(2017/08/23聯合新聞)

台灣個人與企業可能會思考將在汶萊的公司變更為其他國家的一家境外公司;應審慎選擇遷入的國家,並注意台灣即將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在思考替代的控股公司時,應該全盤思考台灣及國際上的反避稅規定。

台灣即將實施共同申報準則(CRS),將加入國際金融資訊交換網絡。未來在境外低稅區設立沒有實質營運活動的境外公司,將面臨境外利潤提前在台灣被徵稅。台灣預定後 (2019)年實施共同申報準則(台版肥咖條款),並在大後(2020)年第一次與其它國家或地區進行資訊交換。

未來將推動的反避稅措施,還有受控外國公司 (CFC)與實際管理機構(PEM)制度。主要是避免企業將過多的利潤留在境外的控股公司。目前這兩個制度的實施時間尚未決定CFC、PEM與CRS資訊交換機制是全球反避稅的三大措施。

集團交易模式的安排,也會受到各項反避稅措施影響。未來集團利潤配置將被攤在陽光下,運用境外公司保留貿易利潤的作法將受到放大鏡檢視,與經濟實質不符合的利潤配置被挑戰的可能性將大幅提高。

在進行架構調整的同時,也應對集團交易模式是否調整進行評估,審慎考慮透過境外公司貿易或進行其他形式交易所可能帶來的風險,並慎選境外公司所在地當地的環境與條件,例如可否建立實質營運活動等。

未來交易模式所帶來的利潤配置應與集團價值鏈與無形資產布局具備相稱性,才能應對未來反避稅的挑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