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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轉訂價選案查核 七類優先

(2017/10/03聯合新聞)

跨國集團企業注意了,各區國稅局10月起針對轄區內營利事業申報的105年度移轉訂價案件進行選案查核。

集團企業為降低集團總稅負,利用不同國家的租稅制度,進行租稅規劃,或藉由國內各關係企業間實質稅率的差異,進行不合營業常規的安排,減少我國的納稅義務,將優先列為選案查核對象。

除了運用營利事業申報及其他課稅資料外,北區國稅局提醒,今年各區國稅局將利用外部大數據資料庫,鎖定具高移轉訂價風險的案件,進行查核。

優先列為選案查核對象,台北國稅局鎖定七大類型案件,包含:

一、申報的毛利率、營業淨利率及純益率等低於同業。

二、全球集團企業總利潤為正數,而國內營利事業卻申報虧損,或申報的利潤與集團內其他企業比較顯著偏低。

三、與設在免稅或低稅率國家或地區的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四、交易年度及前二年度的連續三年度申報的損益呈不規則鉅幅變動情形。

五、與享有租稅優惠的關係人間業務往來,金額鉅大或交易頻繁。

六、未依規定揭露關係人相互間交易的資料,或未備妥移轉訂價報告或其他文據。

七、其他以不合營業常規的安排,規避納稅義務。

北區國稅局優先查核對象與台北國稅局僅少了交易年度及前二年度的連續三年度申報的損益呈不規則鉅幅變動情形這一類型。

南區國稅局優先列為選查對象的案件則比台北國稅局多了一類型,就是關係人間有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無形資產的移轉或使用、服務的提供、資金的使用或其他交易,未收取對價或收付的對價不合常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