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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獨資資本主及合夥組織合夥人應以所經營商號當年度分配盈餘淨額列報營利所得,以免短漏報受罰! (2018/8/1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本局表示
獨資資本主及合夥組織合夥人應將當年度該商號分配盈餘淨額列入綜合所得總額申報營利所得,切勿以該商號登記資本額列報營利所得,若經國稅局查獲有短漏報所得情事,將依相關所得稅法規定予以補稅及處罰。
本局舉例說明
丁君104年度取自其獨資經營之A商號營利所得100萬元,於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誤以該商號資本額20萬元申報為營利所得,致短漏報該年度營利所得80萬元,經本局查獲,除補徵稅款外並處罰鍰。
本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注意,個人獨資或合夥經營商號於申報當年度綜合所得稅時,應以該商號帳列盈餘分配金額申報營利所得,如申報後始發現有漏報所得之情形者,應在未經檢舉或稅捐稽徵機關進行調查前,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以免遭國稅局補稅及處罰。
2.營利事業停業期間仍應依規定辦理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以免遭受處罰(2018/8/1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本局表示
暫停營業之營利事業,依規定亦應於每年5月1日起至5月31日止,填具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書向所轄國稅局辦理申報,如未於規定期限內辦理,經稽徵機關核定有應納稅額者,依所得稅法規定,將會被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
本局說明
營利事業未依規定期限辦理結算申報,如在接到國稅局通知補報的滯報通知書之日起15日內補辦者,須按核定的應納稅額,另加徵10%滯報金(最高不得超過3萬元,最低不得少於1,500元)。
但是若超過15日才補報,甚至未補報,國稅局將按照查得資料依同業利潤標準核定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按應納稅額另徵20%怠報金,其餘營利事業就要按核定的應納稅額,另加徵20%怠報金(最高不得超過9萬元,最低不得少於4,500元)。
本局舉例說明
甲公司106年度7月1日起暫停營業,該公司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並未在規定期限(107年5月31日以前)辦理結算申報,若於暫停營業期間經國稅局調查核定106年度應納稅額為10萬元,甲公司在接獲國稅局的滯報通知書後,15日內補辦結算申報,除補稅外,須另加徵1萬元的滯報金;如超過15日才補報,除補稅外,則須另加徵2萬元的怠報金。
本局提醒年度中暫停營業之營利事業注意,仍應依規定於每年5月31日前辦理結算申報,以免遭受加徵滯報金或怠報金之處罰。
3.運用行動裝置營業者於住家辦營業稅籍登記,如該房屋實際上與營業活動無關,仍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2018/8/2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為減輕納稅義務人負擔,針對以行動裝置經營網路創業於自用住宅辦理營業稅籍登記者,財政部於107年7月23日發布令釋,營利事業以負責人本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所有供住家使用的房屋及自用住宅用地作為稅籍登記場所,該營利事業未僱用員工,實際營業活動均以行動裝置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或存放與營業活動相關的設備及物品者,房屋及土地所有權人得依房屋稅條例第7條及土地稅法第41條規定,申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及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4.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應檢附居間仲介事實證明文件(2018/8/1財政部北區國稅局)
本局表示,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雖提示合約及匯款證明,惟經查核未提示足資證明確有佣金支出之證明文件,無法證明確有居間仲介事實,則不得列報為營利事業費用。
本局舉例說明
A公司辦理103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列報給付B公司佣金支出4,900,000元,經國稅局以未提示足資證明佣金支出相關之證明文件剔除補稅。A公司申請復查,主張其以外銷業務為主,為爭取市場優勢,故支付外銷佣金予B公司,已檢附合約、匯款單、INVOICE及E-mail往來等證明。
經本局依所提示資料查核,以A公司所提示其與B公司E-mail往來文件,僅係確認A公司與C公司之每一季銷貨交易金額,且A公司所提示2紙匯款單,金額均相同,收款人分別為B公司及C公司,受款人地址及電話則登載A公司之營業登記地址及電話,所提示資料無法認定與佣金支出有關。
又A公司未能提示B公司居間仲介事實之證明文件,尚難認定B公司有為A公司提供居間仲介業務之事實,原核定予以剔除補稅並無不合,案經行政救濟駁回確定。
本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列報佣金支出,除出具合約及匯款證明等資料,仍應提供居間仲介事實往來證明文件,以免因不符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核準則第92條規定,遭國稅局剔除補稅。
5.提前終止租約收取的違約金,應申報其他所得(2018/8/1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
臺南市永康區李小姐詢問:房客提前終止租賃契約而收取的違約金,是否應申報綜合所得稅?
南區國稅局新化稽徵所答覆
房東因房客未租滿契約所定租賃期間,而收取或由押金抵扣的違約金,應申報為其他所得。
國稅局指出
收取違約金並非提供出租財產收取的代價,是承租人因未完成約定承租期間或其他事由,造成出租人的損害,而依約賠償,依其所得性質為「其他所得」。
房東因房客中途解約而未退還的押金,如屬抵付房客積欠的房租,仍為租金收入,如未積欠租金,則該未退還的押金是違約金,並非房東應收未到期的租金,納稅人需申報違約金收入及其必要費用,避免遭補稅。
6. 騎樓封閉使用,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2018/8/1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豐原分局表示
騎樓免徵房屋稅係以是否供公共通行為要件,房屋之騎樓若供公共通行使用免徵房屋稅,惟已封閉或供設攤營業使用,則應課徵房屋稅。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
房屋之騎樓全部或部分白天封閉供營業使用,營業外時間供公共通行,或封閉供住家使用,均不符合免稅規定,仍應課徵房屋稅,之後房屋使用情形若有變更,應主動申報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是否免徵房屋稅。
7. 廢止徵收發還土地,其前次移轉現值以原核准徵收機關核(2018/8/2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依據內政部107年7月24日發布最新規定(台內地字第1070428143號),經廢止徵收發還之土地,其前次移轉現值以原核准徵收機關核准廢止徵收日之公告土地現值為準,原因發生日期則以其核准廢止徵收日登載,即日生效,而原103年10月17日台內地字第1030605835號函停止適用。
此外,被徵收土地所有權人依土地徵收條例第9條或土地法第219條規定申請收回其土地時,其前次移轉現值及原因發生日期之登載方式與經廢止徵收發還土地相同,即日生效,而原94年10月25日台內地字第0940066591號函則停止適用。
8. 違章房屋也要課徵房屋稅。(2018/8/2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
房屋稅係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所以,無照違章建築房屋,仍應課徵房屋稅,並依實際使用情形所應適用之稅率核課。該局進一步說明,辦理房屋稅稅籍清查時,常發現房屋有增、改建之違章建築情形,而該增、改建部分亦屬房屋稅的課徵範圍。
提醒您,房屋稅之完納,僅表示納稅義務之履行,並不能據以使無照違章建築房屋變成合法。
為保障您的權益,房屋所有人應於完工之日起30日內,自行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申報,以免逾期未報,經查獲補稅受罰。
9. 未與農業設施結合之再生能源設施,因非屬農業使用應改課徵地價稅。(2018/8/2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配合綠能政策,目前有不少農地申請設置再生能源設施,如在一般農地上設置未與農業設施結合之地面型再生能源設施,雖經管理機關(城鄉發展處)許可設置,但仍非屬作農業使用,須按變更非農業使用之面積改課地價稅。
如為政府公布之不利農業經營地區,則可依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第 27 條規定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同意書,檢具前述同意書、建築執照及農用證明即可維持課徵田賦,無須改課地價稅。
再次提醒農地務必農用才能不用課徵地價稅!還有農地種電應考慮是否對農保產生影響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