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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業人交際應酬餽贈他人禮物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2018/10/01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大屯稽徵所表示
營業人為交際應酬餽贈他人之禮物,核屬交際應酬用貨物之範圍,其支付進項稅額不得申報扣抵銷項稅額。
該所說明
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以下簡稱營業稅法〉第19條第1項第3款規定,交際應酬用之貨物或勞務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如係與推廣業務無關之餽贈客戶禮物或招待客戶出遊、住宿等係屬交際應酬,其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惟營業人若以促銷為目的,隨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而附贈物品,如舉辦抽獎活動而購買供贈品使用之物品,其購入該贈品之進項稅額非屬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不得扣抵銷項稅額之範圍,可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該所提醒
請營業人自行檢視進項憑證,如有誤申報扣抵情形,在未經檢舉、未經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調查前,請儘速向稽徵機關辦理更正申報並自動補報繳所漏稅額,以免受罰。
2.營業人購置高級汽車或跑車,供自用或員工使用,購置形式轉為營業租賃,其進項憑證不得提出申報扣抵營業稅銷項稅額(2018/10/0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豐原分局表示
營業人購買高級自用轎車或限量超跑,如係提供企業主或高層人士使用,應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19條規定,非供本業及附屬業務使用之貨物或勞務、酬勞員工個人之貨物或勞務及營業人自用乘人小汽車進項稅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營業人若將融資租賃(即資本租賃)之購車形式轉成營業租賃,以進項憑證提出扣抵,將涉及虛報進項,除補徵外並處以罰鍰。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
最近查獲多起,營業人因分期付款(或融資租賃)購車經車商遊說改以營業租賃形式租用高級轎車、跑車,租賃期間合計所支付之租金,與一般商用之營業租賃價格頗具差異,且待租期屆滿後,租賃公司隨即將車輛轉售登記予企業主之家人名下使用,若實質為融資租賃仍不得扣抵。
該分局提醒
依財政部81年1月9日台財稅第800771706號函釋,營業人因業務需要而租用乘人小汽車,如非屬融資租賃,其支付之進項稅額應准予扣抵銷項稅額。
但若所稱購買高級自用轎車,購置形式雖轉為營業租賃,惟如非因業務所需,取得之進項憑證仍不得扣抵銷項稅額。
營業人如申報之進項憑證有不得申報扣抵之情形,應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向所轄稽徵機關自動補報並補繳所漏稅款,凡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除加計利息外,可免處罰。
3. 房屋增改建完成記得30日內向當地稅捐機關申報(2018/10/15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民眾增建或改建房屋,都應於建造完成30日內向當地稅捐機關申報,若未依規定申報,除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該局進一步說明
「增建」是指在原建築物增加面積或高度;「改建」是指將建築物的一部分拆除,在原建築基地範圍內改造,而不增加面積或高度。若房屋外牆翻修、內部整修裝潢等,雖然可以增加房屋使用價值,但不屬於房屋稅條例所示應申報之「增建」及「改建」範圍。
4. 不可不注意!地價稅納稅義務基準日!(2018/10/16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土地出賣人白小姐來電詢問,今年8月簽約賣了一筆土地,9月中旬辦竣移轉登記,今年還須繳納該筆土地的地價稅嗎?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根據稅法的規定,地價稅係按年計課,並不是按月計算稅額,所以訂有納稅義務基準日,不論實際持有土地時間的長短,以8月31日當天地政機關土地登記簿上所載的土地所有權人或典權人,為當年度地價稅的納稅義務人,繳納全年地價稅,因白小姐在8月31日為地政機關登記之土地所有權人,所以今年11月地價稅開徵時,仍須繳納該筆土地全年之地價稅。
該處進一步說明
買賣雙方在買賣契約書中約定地價稅由誰繳納,屬於當事人之間約定之私權行為,不會因此變更地價稅納稅義務。
5. 相鄰房屋打通作自用住宅使用,地價稅可合併適用優惠稅率(2018/10/16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民眾吳先生來電詢問,最近購買大樓同一樓層2戶房屋,因單戶坪數太小,所以將相鄰2戶房屋打通合併使用,因戶籍僅設立在其中1戶,詢問另1戶住宅是否可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說明
土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必須符合無出租、無營業,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之要件;地上房屋如無人設立戶籍,原則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稅,但為顧及實際自用住宅之需要,財政部特別解釋,相鄰房屋打通合併使用,且所有權人同屬一人或分別登記為夫妻所有時,經稽徵機關派員實地勘查確實打通使用,即可以合併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提醒民眾,如符合適用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之要件者,請記得於當年9月22日以前提出申請,經核准後當年度才可以適用。
6. 房屋已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地價稅是否不用再申請就可享受自住優惠稅率?(2018/10/17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房屋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與房屋基地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兩者適用條件及申請期限不相同,所以,房屋坐落基地之地價稅,一定要提出申請並經審查核准後,才能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呼籲
為維護您的權益,如符合自用住宅規定,尚未申請按自用住宅稅率課徵地價稅者,請記得於每年地價稅開徵40日前(9月22日)向土地所在地方稅務局提出申請,逾期申請者,自申請之次年開始適用。
7. 換屋族看過來!重購自用住宅退稅幫你省荷包(2018/10/17新竹市稅務局)
民眾換屋前,請事先了解自用住宅用地重購退稅適用要件並妥善規劃,只要新購自用住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大於出售自用住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及已繳土地增值稅,原出售土地時所繳納的土地增值稅甚至可全數退還,節稅效果百分百。
新竹市稅務局說明
民眾換屋只要掌握下列5要件、1注意,就能享有重購退稅的優惠,5要件包括:
1.在兩年內買賣房地
2.新舊房地之土地所有權人為同一人
3.新舊房地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
4.舊房地出售前一年度及新購房地不能有出租或營業情形
5.新買土地現值必須高於所賣土地現值,即以小換大
另要注意新購房地將被列管5年,期間不能再移轉且必須符合自用住宅用地規定,才能讓土地增值稅退稅安心入袋。
舉例來說,王大明於105年12月1日出售自用住宅房地,移轉現值是450萬元,且已繳納土地增值稅款50萬元。之後王大明於107年9月1日新購自用住宅房地,土地現值為500萬元,因符合2年內買賣,且新購土地現值500萬元高於所賣土地現值450萬元減除已繳納之土地增值稅額,在此情形下,原繳納之土地增值稅款50萬元可全數退稅。
但要特別注意,新購房屋自購入登記日起有5年列管期,期間稅務局每年都會清查,必須持續符合自用住宅使用且未再移轉(夫妻間之贈與亦屬再移轉),土地增值稅退稅款50萬元才不會被追繳。
8. 農業區土地被濫倒廢棄物未作農業使用者應改課地價稅(2018/10/17屏東縣政府財稅局)
屏東縣政府財稅局表示
都市土地農業區依平均地權條例第22條第1項但書第1款規定為「限」作農業用地使用,故此類土地僅能為農業用地使用,不能有農業用地以外之用途,如經實地查明該類土地已違法改作農業用地使用以外之其他用途,而仍給予課徵田賦之優惠,有違立法原意及社會公平正義原則,故宜改課地價稅。
所以,原徵收田賦之農業區土地,既經查報遭人濫倒廢棄物致未作農業使用,已屬違法改作其他用途,應予改課地價稅。
該局進一步表示
該改課地價稅之土地,嗣後如恢復作農業用地使用符合土地稅法第22條課徵田賦之規定,請於當年底前(即12月31日前),向所屬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9. 被繼承人替他人投保,該保險之保單價值,仍應列入遺產總額申報(2018/10/0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
被繼承人生前為要保人,以他人為被保險人及受益人之保險,於被繼承人死亡時,該保險之保單價值屬具有財產價值的權利,尚不符合保險法第112條所指「保險金額約定於被保險人死亡時給付於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額不得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故該保險之保單價值仍屬被繼承人遺留之財產,應依法併入其遺產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