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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報員工旅遊費 節稅有撇步
(2019/12/13聯合新聞)
南區國稅局表示
公司辦理員工旅遊,列報相關費用節稅時,必須要留意二大重點,首先是公司是否有成立職福會,其次則是員工旅遊是否有資格限制,二大要素將會影響列報方式,甚至可能會造成額度的限制。
秋冬之際是企業舉辦員工旅遊的高峰期,營利事業有無成立職工福利委員會,將會影響其舉辦員工文康、旅遊活動及聚餐等費用的列報,對於有成立職福會的企業,原本就已經有提撥職工福利金,員工旅遊的費用必須優先由福利金列支,除非福利金不足才能列為其他費用。
會有這項規定,是因為職工福利金本身就可以列為費用,若未優先提撥,可能衍生過度列費或重複列費的問題;如果營利事業未成立職福會,員工旅遊支出就是直接列在職工福利項目之下,相關限制要符合法令規範。
員工旅遊是否有資格限制,也是另外一個重點,如果只是招待特定員工,支出性質就會屬於營利事業對員工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