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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答/調職搬家出售房產 所得適用較低稅率

(2016/5/9經濟日報)

三重區唐先生問:本人因公司調職需搬家,被迫賣出持有期間在兩年以下之房地,應否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北區國稅局三重稽徵所答覆

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交易持有期間在兩年以下之房屋、土地,得適用較低稅率,課徵房地合一所得稅。

財政部近日公告,個人因調職、非自願離職或其他非自願性因素,致須出售持有期間在兩年內之房屋、土地時,納稅義務人於依房地合一新制規定計算應繳納稅額時,得按較低之20%稅率課徵所得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