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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生前二年贈與 應併遺產總額課稅

(2016/6/24經濟日報)

夫妻間相互贈與的財產,依法免納贈與稅,但財政部表示,依遺產及贈與稅法第15條規定,若屬被繼承人死亡前二年內所贈與配偶的財產,仍應併入其遺產總額課徵遺產稅。

官員進一步說,如果贈與標的為土地,其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贈與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如該贈與標的為其他財產,其遺產價值的計算,以被繼承人死亡日的時價為計算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