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機器設備與散裝倉庫房屋稅應如何課徵
(2017/11/27屏東縣政府稅務局)
潮州分局一步說明
房屋稅是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並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至於當作機器設備用之建築物非屬房屋稅課徵對象。
而何謂機器設備?應視該建物是否為製造過程中之機器設備,且應由稽徵機關實地查明認定,如認定確屬機器設備,應准免徵房屋稅,另作為儲存原料或成品散裝倉庫之用,其建物具散裝倉庫性質,無免徵房屋稅之適用。
稅務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