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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營利事業結清職工退休基金帳戶,申報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是否應列報結清本金及利息收入。(2018/6/28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甲公司會計小姐來電詢問 ,該公司106年度結清職工退休基金帳戶(含結清本金與利息),惟其結清用途並非用以支付職工退休金或資遣費,於辦理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時,是否要併入所得額申報繳稅?
高雄國稅局表示
依所得稅法第33條第3項規定,凡已依規定逐年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者,以後職工退休或資遣,依規定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時,應先由勞工退休準備金、職工退休金準備或職工退休基金項下支付或沖轉;不足支付或沖轉時,始得以當年度費用列支。
該局進一步說明
因營利事業依規定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提列職工退休金準備或提撥職工退休基金時,已列報費用支出,若結清職工退休基金帳戶(含結清本金與利息)係用以支付職工退休金或資遣費,應取具合法之支出憑證,若因不再使用該職工退休基金帳戶,而結清該帳戶,當年度申報營利事業所得稅時應將該筆結清本金與利息列報其他收入及利息收入,以避免遭補稅受罰。
該局特別提醒,營利事業可自行檢視106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若因一時疏忽未將該筆結清職工退休基金帳戶之結清本金與利息列報其他收入及利息收入,只要在未經檢舉、未經國稅局或財政部指定人員進行調查前,自動向國稅局補報並補繳稅款,可免予處罰。
2.營利事業應如何辦理決清算申報(2018/7/3財政部高雄國稅局)
財政部高雄國稅局表示
營利事業遇有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情事時,依所得稅法第75條規定,應於截至解散、廢止、合併或轉讓之日止,辦理當期決算,於45日內,依規定格式,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其營利事業所得額及應納稅額,並於提出申報前自行繳納。營利事業在清算期間之清算所得,應於清算結束之日起30日內,依規定格式書表向該管稽徵機關申報,並於申報前依照當年度所適用之營利事業所得稅稅率自行計算繳納。
該局進一步說明
獨資、合夥組織之營利事業應依前開規定辦理當期決算或清算申報,無須計算及繳納其應納稅額;其營利事業所得額,應由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列為營利所得,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但其為小規模營利事業者,無須辦理當期決算或清算申報,由稽徵機關核定其營利事業所得額,直接歸併獨資資本主或合夥組織合夥人之營利所得,依法課徵綜合所得稅。
3.營利事業於107年分配106年度盈餘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2018/7/4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所表示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南投分局所表示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自107年1月1日起,營利事業毋須設置股東可扣抵稅額帳戶,於分配106年度盈餘時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
該分局說明,所得稅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業經總統於107年2月7日公布,其中為配合廢除兩稅合一設算扣抵制度,刪除所得稅法第66條之1至第66條之8有關股東可扣抵稅額相關規定,營利事業於107年分配106年度盈餘時毋須計算股東可扣抵稅額。
該分局進一步說明
營利事業之個人股東獲配之股利,依修正後所得稅法第15條第4項及第5項規定,按下列方式擇一擇優適用:
方式一:股利所得併入綜合所得總額課稅,並按股利所得之8.5%計算可抵減稅額,抵減應納稅額,每一申報戶可抵減金額以8萬元為限。
方式二:股利所得按28%稅率分開計算稅額,並與其他類別所得計算之應納稅額合併報繳。
4. 共有農地遭共有人違規使用,各共有人仍要繳納地價稅(2018/7/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徐小姐來電詢問:共有農地遭共有人違規使用,各共有人需要分攤繳納地價稅嗎?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依現行稅法規定,分別共有課徵田賦之土地,部分變更為非農業使用,依法改課地價稅時,應按其實際變更使用面積,分別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課徵田賦及地價稅,惟若全體共有人經協議分管使用時,得按各共有人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
所以,共有農地其違規使用部分雖僅為某共有人所為,依規定仍應就實際變更使用面積按各共有人持分比例分攤課徵地價稅。
該局貼心提醒,與人共有農地時,最好與其他共有人訂定分管協議書,並於地籍圖上將分管位置標明清楚,嗣後如共有人違規,可提示前述分管協議相關資料,供稽徵機關就各共有人分管之位置,按實際使用情形課徵田賦或地價稅,以保障自身權益。
5. 供網路拍賣使用之房屋應該要課什麼稅率? (2018/7/4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近來從事網路拍賣貨物之營業人,有增加的趨勢,民眾若以其房屋做為辦公室或堆置商品,應按營業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
原供住家使用之房屋,作為從事網路銷售貨物或勞務之營業登記場所,惟實際交易均於網站交易平台完成,且該房屋未供辦公室及堆置貨物等其他營業使用者,則可以繼續按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
6. 住家房屋僅有部分面積供營業使用,房屋稅如何計算?稅務局報乎您知! (2018/7/3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房屋同時作住家及非住家用者,應以實際使用面積,分別依住家用或非住家用稅率課徵房屋稅,且非住家用的課稅面積,最低不得少於全部面積六分之ㄧ。
該局進一步說明
如課稅房屋為多層式建築者,應以每層面積為計算基準。例如3層樓的透天厝,僅在1樓設立公司並部分面積放置辦公桌椅,其餘面積仍為住家使用,房屋稅應以實際營業面積改依營業用稅率課徵,且最低不得少於第1層樓全部面積的六分之ㄧ,第2、3層樓房屋稅不受影響。
該局特別提醒納稅義務人,房屋如有使用情形變更,應於事實發生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的地方稅稽徵機關申報房屋稅籍有關事項及使用情形;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補徵應納稅額外,並依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7. 房屋供自住使用不須遷戶口(2018/7/5高雄市稅捐稽徵處)
張小姐來電詢問,自用與自住有何不同?申請什麼必須遷戶口?
高雄市稅捐稽徵處表示
民眾持有之土地及房屋如符合法令規定,房屋部分可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徵房屋稅,該房屋坐落的土地部分,可申請按自用住宅用地稅率課徵地價稅,但兩者適用的法令規定要件不同。
該處進一步表示
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指土地所有權人或其配偶、直系親屬於該地辦竣戶籍登記,且無出租或供營業用之住宅用地。而房屋供自住使用,必須是個人所有之住家用房屋,同時符合房屋無出租使用,供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實際居住使用,且本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全國合計三戶以內等要件;因此,房屋申請按自住用稅率課稅,應視其是否實際供居住使用,至於戶籍是否設在該屋則不論,與地價稅自用之規定不同。
8. 遺產或贈與財產為受益憑證時以繼承或贈與日公告之淨值計價(2018/7/3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
財政部中區國稅局彰化分局表示
遺產或贈與財產為開放型證券投資信託基金之受益憑證時,其遺產或贈與財產價值,以證券投資信託事業公告之繼承日或贈與日之淨資產價值為準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