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不列入房屋稅課徵範圍

(2019/03/0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房屋頂樓增建廣告塔,除加重其房屋負荷量外,無增加房屋使用價值,故不屬於房屋稅課徵對象。

該局進一步說明

房屋如有增建、改建、變更使用情形,納稅義務人應於事實發生之日起30日內向房屋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申報變更,如逾期未申報因而發生漏稅者,除應補繳應納稅額外,並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