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新消息
稅務新聞彙整2/18

1.應稅憑證仍需依印花稅法相關規定納稅(2020/2/1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印花稅法廢止案尚未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民眾持有應稅憑證仍應依印花稅法相關規定繳納印花稅。

該局進一步說明,我國法律之制定、修正與廢止,必須經立法院通過,總統公布,並自公布或發布之日起算至第3日起生效。目前印花稅法廢止案並未完成前開程序,民眾如有以下屬應稅憑證即應貼足印花稅票:1.銀錢收據。2.買賣動產契據。3.承攬契據。4.典賣、讓受及分割不動產契據。

該局強調

印花稅採輕稅重罰原則,若有短漏繳印花稅之情事,一經查獲,除須補繳原應納稅額外,並會依所漏稅額處5倍至15倍罰鍰;務請納稅人依規定繳納印花稅,以免遭補稅處罰。


2.申請免用發票遭拒 可直接提訴願救濟(2020/2/18聯合新聞)

北區國稅局表示

小商號是否開立統一發票,會影響其營業稅率。小商號為了爭取免用統一發票的條件,向國稅局申請卻被否決,此時可以直接提起訴願救濟,不必跑國稅局復查程序。

使用統一發票的營業人,每期要依據發票銷售額課徵5%營業稅,不過針對月營業額未達20萬的小規模營業人,若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則是由國稅局查定營業額,僅課1%營業稅。這類申請案如果未通過,行政救濟程序跟欠稅不一樣。

如果並非核定稅捐處分,包括申請免用統一發票、分期繳納稅款等,申請被國稅局否決後,這類行政處分,就不用走稅捐稽徵法規定,而是可以直接依《訴願法》第58條規定,直接經由原行政處分機關向財政部提起訴願。


3.採購境外電商服務 企業須報繳營業稅(2020/2/18聯合新聞)

財政部從今年開始向境外電商大追稅,台北國稅局提醒,企業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包括影音授權、雲端硬碟空間等,須負擔代繳營業稅的義務,在給付報酬次期開始15日內,報繳營業稅。

諸如Google、Apple等境外電商向台灣消費者提供服務並收費,必須開立雲端發票並報繳營業稅。官員指出,然而境外電商銷售服務給境內營業人的時候,報繳營業稅的規定卻不一樣,反而是由境內採購服務的業者須要負責報繳營業稅。

依據《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6條規定,原則上一般國內營業人向境外電商採購服務時,國內營業人應在給付報酬之後,次期報繳營業稅期間開始15日內,就給付額依5%稅率計算營業稅額。

 

4.因應紓困措施 國稅局從寬認定商家營業收入(2020/2/17聯合新聞)

行政院因應新冠肺炎疫情提出紓困條例,在稅務方面將從寬認定營業收入減少,提出延長、延或分期繳稅,並企業放有薪防疫照顧假,可在稅務上加倍扣抵。

財政部解釋

試用查定稅額的小商家,將視衝擊情況調整查定營業額,減少小商家的負擔;防疫照顧假的定義則可望包括因防疫而遭強制隔離放假的員工。

每月平均銷售額在廿萬元以下、未開發票的小商家,營業稅額是由國稅局人員視銷售情形、查定課徵,財政部官員指出,財政部表示,國稅局將主動觀察小商家的來客數等受疫情影響程度,從寬調低查定的營業稅額。小商家也可主動向國稅局申請,即可優先辦理、調整核定的營業額。

非查定稅額的企業,官員指出,若因疫情而收入減少或虧損,營所稅額也會減少或免課,虧損額度也能在後續十年用來抵減所得,如果有員工的防疫物品支出等項目,企業也可以列舉減除。

若企業有繳稅困難,依照我國現行稅捐稽徵法規定,可適用天災、瘟疫條款,申請分期繳稅。四月開徵的使用牌照稅、五月開徵的綜所稅、房屋稅開徵,財政部將視疫情控制情形,針對受害民眾,主動研議延長繳納期限。

針對防疫假企業給薪加倍扣抵,財政部官員說明,目前規劃只要是「防疫假」都可適用該項優惠,至於「防疫假」的定義及範圍,後續待相關部會於紓困條例中明確訂定,稅務方面就會配合辦理,但強調可加倍扣抵的防疫假必須是在既有的有薪事病家假之外。

南區國稅局表示

國稅局已就如何減少申報期間群聚研擬出一些配套措施,會設置獨立申報區或管制申報人潮,避免同時間有大量人潮群聚,但還是呼籲民眾多利用稅額試算及線上報稅,「在家報稅好防疫」。

 

5.網拍業課稅 單月達標就要繳(2020/2/13聯合新聞)

自己在家做網拍、買賣遊戲幣及虛寶,從現在開始可得當心,根據財政部今年發布的最新函釋,想靠自己做網拍賺零用錢,課稅的標準越訂越嚴格,只要有一個月收入特別好,單月銷貨營業額超過8萬元,就必須要主動跟國稅局登記繳稅,否則一旦被查到,將會一併追繳漏報的營業稅額並罰鍰。

對於從事網拍或虛寶交易的個人,一直以來都是國稅局緊盯的對象,不過以前規定比較寬鬆一點,根據財政部2005年所作的函釋,是用每六個月平均銷貨營業額平均,當平均銷售額超過8萬元時,第六個月開始才需要設立稅籍;然而財政部在今年春節後,又發布一則新的規定,未來只要單月銷貨營業額超過8萬元,就得設立稅籍登記。

賦稅署表示

考量近年網路交易日趨活絡,現在社會情境與2005年規定發布時,客觀環境已經大不相同,以前的規定對網路業者、實體通路業者的條件設定有差異,其實常被外界詬病。

為了與時俱進,因而廢止原本的函釋規定,並釋明只要一個月當月實際銷售額達營業稅起徵點時,就必須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才能兼顧稽徵效率及租稅公平。

部分網路銷售業者因為交易特性使然,必須透過定期結算才能確定銷售額,如果月銷售額於月初或月中才達到營業稅起徵點,其實不好去責怪業者沒有馬上辦理稅籍登記,所以新規定中指出,當月銷售額已達營業稅起徵點後,可以在隔月月底前完成申請稅籍登記即可。

只要是在期限內補辦稅籍登記,不論是自行補辦,或是被國稅局查獲後通知補辦,國稅局都只會就已達課稅門檻的月分開始,從1日至稅籍登記前銷售額補徵營業稅,不用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45條及第51條規定補稅處罰。

舉例而言

假設一位陳先生從今年2月1日起經營網拍賣東西,2月間銷售額新台幣3萬元,還沒達到營業稅起徵點(銷售貨物8萬元以上),可以先不用;但如果陳先生在3月生意特別好,3月1日至3月15日期間,月銷售額就已經達到9萬元,因為達到營業稅起徵點,理論上必須馬上向國稅局申請稅籍登記。

不過這次函釋對期限也比較放寬,以上述陳先生為例,陳先生可以在今年4月30日前自行申請稅籍登記,國稅局只會就3月1日起至稅籍登記日的銷售額予以補稅,不會處罰;但如果陳先生等到5月才補辦稅籍登記,國稅局不只補稅,還會就應納稅額倍數加罰。



6.今年5月報稅季 別忘3項新優惠(2020/2/17聯合新聞)

長照扣除額、薪資擇優減除、提高基本生活費

5月為報稅季節,今年報稅時增加多項優惠,包括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薪資計算擇優減除;提高基本生活費並小修其差額公式;以及需留意同婚配偶合併申報;對2019年新成立政黨之捐贈,對運動員之捐贈。

所得稅法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12萬元,於今年5月申報108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但有排富條款,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不得扣除,包括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稅率分開計算,或者基本所得額超過670萬元者。

薪資計算擇優減除可二擇一適用,其一為適用108年度薪資所得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新台幣20萬元;另一為自薪資收入中核實減除必要費用,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減除的三項必要費用為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

今年申報需留意事項為同婚配偶合併申報,由於2019年5月24日同婚專法上路,因此2019年度結婚之同性伴侶,在2020年度5月申報綜合所得稅時,由於為結婚當年度可選擇合併或分開申報,結婚第二年起則一律需合併申報。

對捐贈予2019年成立的政黨,該政黨在2020年1月11日的立法委員選舉所推薦候選人總得票率達1%,其捐贈可列舉扣除。

 

7.線上申報綜所稅 防疫免出門(2020/2/18聯合新聞)

新冠肺炎疫情持續延燒,全民防疫大作戰要有長期抗戰準備,因應5月綜所稅申報的年度大事,南區國稅局提醒「在家報稅好防疫」,最好都能透過試算及線上完成申報,免出門、在家就完成報稅,首報族記得要在3月16日前提出試算申請,當然最好也是「線上申請」。

今年民眾報稅時增加多項優惠,包括新增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薪資計算擇優減除、基本生活費差額,以及需留意同婚配偶合併申報、對2019年新成立政黨的捐贈、對運動員的捐贈。

所得稅法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每人每年定額新台幣12萬元,於今年5月申報2019年度綜合所得稅適用;但有排富條款,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者不得扣除,包括適用稅率在20%以上、股利及盈餘按28%分開計算,或者基本所得額超過新台幣670萬元者。

薪資計算擇優減除可二擇一適用,其一為適用2019年度薪資所得減除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新台幣20萬元;另一為自薪資收入中核實減除必要費用,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可減除的三項必要費用為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

 

8.承攬合約以扣除營業稅後金額貼花(2020/2/15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

臺中市政府地方稅務局表示

承攬契據應由立約人按承攬金額1‰繳納印花稅,如其合約或所附之詳細價目表已載明「含稅」、「稅捐」或「稅什費」等字樣,以合約總價扣除營業稅後之金額繳納印花稅。

稅務局說明承攬契約憑證須具備2份以上,由雙方或各方關係人各執1份者,應於每份各別貼用印花稅票;同一憑證之副本或抄本視同正本使用者,仍應貼用印花稅票。

地方稅務局提醒納稅人多加利用大額繳款書繳納印花稅,可免除購買印花稅票貼用及銷花之費時與不便,並可避免印花稅票遺失與污損,省去臨櫃辦理的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