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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龍眼乾 須繳營業稅
(2016/5/23經濟日報)
東山區林小姐問:營業人銷售龍眼乾,是否應課徵營業稅?
南區國稅局新營分局答覆
營業人銷售帶殼或不帶殼之龍眼乾,核非屬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8條第1項第19款所稱「未經加工之生鮮農產物、副產物」之範圍,應依法課徵營業稅。
營業人銷售經加工之農產品,非屬免稅範圍,如為使用統一發票之營業人,應按銷售額之5%開立應稅統一發票申報營業稅,營業人如有誤解法令將應稅銷售額開立為免稅銷售額,致未依規定報繳營業稅之情事,請儘速辦理自動補報補繳,以免遭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