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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

(2016/6/2彰化縣地方稅務局)

彰化縣地方稅務局表示

配偶相互贈與土地,得申請不課徵土地增值稅;但於再移轉給第3人時,以該土地第1次贈與前之原規定地價或前次移轉現值為原地價,計算漲價總數額,課徵土地增值稅。